鳳青社執行業務制度導入措施(結)

  「執行」這種東西,是要有扎實基礎地。也就是說,必須先有一定程度的領管知識與實作經驗。我想後者,作為一個高中生,應該已不匱乏矣。但是就前者而言,在台灣這種教育環境中有時間興趣去翻閱一本有關組織管理的書籍之人,實則少矣。所以回到開頭所講,要成為一個擁有「執行力」之人,必備的兩項根基,諸位應該試追求之。

  一個組織擁有了具備基礎能力之人後,才能開始談建構具有「執行文化」的組織環境。因為沒有具備基礎根基,是完全沒辦法將設計好的制度融會貫通地。若沒有時間觀看任何企管書籍,那吾所寫的「鳳青社執行業務制度導入措施(壹)」中有列舉「領導人的七大行為」,算是頗具功能的一些簡言,可以提供有需要者參考。

  當諸位是有根基之人,遂來談談上段所提及的「鳳青社執行業務制度導入措施(壹)」的另一篇幅。這一篇幅中所要講的是「制度」面的介紹。介紹一下為鳳青社所擬定的一些可提高執行力之制度。

  第一項便為成立「鳳青審核委員會」。此委員會之固定成員為:社師、主要幹部、各組組長,其餘人員可自由參加。成立這個單位最主要是為了三點:程序可透明化,一也;加強刊物把關,二也;加強人才監控,三矣。規定所有鳳青產出之刊物及刊物中大大小小的個別企劃案,都必須送至此委員會進行討論及審核。關於人員失職案、人員轉組案等有關人事人才之項目也送此委員會審議。藉由以上兩種措施除了達到兩點主要目的外,另外藉由這兩種措施,讓原本所有在檯面下的決策可以攤在眾人的眼睛下,就達到了程序透明化。最後要補充的是,這個組織是超然於各組之外的非執行性組織,固其內部成員並無階級之分,人人平等。

  第二項為設置各組組長。這項制度在本屆鳳青社內組織重新配置後,將以一種新的方式被呈現。目前社內共配兩大組,四小組。也就是說總共會有六個組長,其中將有兩位組長各管兩位組長。這項制度的主要目的為「權責分明」。從小層級到大層級,上下授權負責,以達到權責分明。

  目前以這兩項為主要要導入的制度,再這邊做一個簡略的介紹給大家,更詳細的規定,將訂定於社規當中。另外像是定期開會等等執行措施,則採用當面教導給各組組長,給予領導人更多發揮空間去計畫出更有執行力的集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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