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至正」古蹟的認定權在誰手上?
台北市與中央,為了台北中正紀念堂(台灣民主公園)中「大中至正」鑄字匾額以及紀念碑的拆除與否,吵的風風雨雨。而今天,中央從警政署調來了一百二十位的保警,對抗上了北市警局的警察。真讓人有著一國內兩權相抗,衝突就要在眼前爆發。這當然是玩笑話,真的只能夠是個玩笑,不然就糟了,不是嗎?
筆者今天,並不準備來討論「大中至正」是否應該存或者應該留。沒有一位讀者會去否認這個匾額及這個紀念堂是時代的產物,因此他是具有的「時代意義」。這個前提之下,我會比較希望看到拆方給我一個比較實際的論點。而不是說什麼「威權時代的告別式」之類的話語,因為其實大家都心知肚明,拆不拆牌子跟威權時代結不結束是連不太上關係的。看這段文建會的話:
文建會身為國定古蹟「台灣民主紀念園區」的主管機關,將站在「監督立場」要求教育部妥善保存拆下來的「大中至正」鑄字及中正紀念堂牌匾。
我想今天如果中央政府一開始就跟全國大眾講清楚,拆下來的匾額以及紀念碑將會妥善保存。然後將原來匾額處換上更符合現在時代意義的標語之類的,也許就不會有今天那麼多的衝突了?
好,筆者本身的意見講完了,來談談今天想說的。那請各位讀者先看以下這段新聞摘要(摘自聯合新聞網):
文建會身為國定古蹟「台灣民主紀念園區」的主管機關,將站在「監督立場」要求教育部妥善保存拆下來的「大中至正」鑄字及中正紀念堂牌匾。台北市市政會議也在昨天通過「市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重申國定古蹟和市定古蹟的「雙重管轄權」;文建會參事張瓏強調,根據文資法母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古蹟的審查、廢止與程序等,「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台北市無權制定相關辦法
筆者想談的,是「古蹟的認定權」,究竟應該歸屬於誰?大家可以看到,文建會為了拆這牌子,將古蹟的認定權全數收歸中央。今天先不管中正紀念堂牌子的事情,我們單純的想一想這樣的行政命令,對未來可能列入的古蹟來說,是不是一種錯誤?筆者認為,是的。
怎麼說呢?舉一個例子請您試想一下。假如今天原住民佔大多數的台東縣縣長,由位原住民同胞當選。若有一個原住民們認為對他們的歷史、族群有相當大意義的古老遺蹟,他們想跟中央申請,將這個地方納為國定古蹟。然而執政黨,卻是由大多數的漢民族所組成的。因此古蹟的認定權大概是由漢人來認定了,若漢人在堅持自己原有的認識而無知或漠視原住民的文化的沙文心態下,您覺得,這其間不會產生認知上的差異嗎?今天文建會如此的命令,是否能夠確切保證,他們的古蹟認定角度,是否會與申請者們產生太大的差異?原住民認為那是他們的古蹟,我們不一定會這麼認為呀。
翁金珠說,古蹟指定上中央權責大於地方是天經地義,不言自明,先前因為文資事權不統一,加上人員遞換,導致施行細則有漏列,昨天開會就是修正完備。至於台北市政府要申請大法官釋憲,文建會法規會參事張瓏表示,這是他們的權利。
文建會主委翁金珠說古蹟認定上中央權責大於地方是天經地義的。這話聽起來實在刺耳,口吻霸道無理,內容也毫無說服力。古蹟不就是祖先生活的遺蹟嗎?我的祖先跟你的祖先可能會一樣嗎?這樣的想法,不也是一種對少數民族的威權心態嗎?威權心態跟牌子該不該拆其中的連結純粹是政治的顢頇和意識形態的作祟,所以不要告訴我您是「合理、合法的」,因為我看不到您的理,更看不到您的法。請先放下顢頇的政治操弄和狹隘的意識形態,放下您的威權心態,先看看自己的行為有沒有正確,從根本做起才是最好的不是嗎?
所以不管牌子拆不拆,在眾說不一沒有取得大多數的共識之前還請「刀下留牌」吧。像文建會這樣的行政命令,僅是一個高中生的我真的無法接受,請用真理說服我吧!。
1 意見:
隨心易政....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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